1.負責市場化運營劃入的股權和資產,通過并購、重組、股份制改造等資本運營手段,高效配置國有資本,推進上市公司發行股票、新三板或股權交易市場掛牌;
2.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,負責公司債券發行、資產證券化等資本運作工作,并建立和維護與債券發行監管及中介機構等的合作;
3.以戰略性或財務性投資的方式,將資金投入到具有成長性的區屬國有企業或其他所有制企業,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,提高國有資本運營能力;
4.負責公司投資其他企業股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,并對子公司資本運作(投資)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;
5.健全完善公司資本運營制度管理體系,規范資本運營管理。
2.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,負責公司債券發行、資產證券化等資本運作工作,并建立和維護與債券發行監管及中介機構等的合作;
3.以戰略性或財務性投資的方式,將資金投入到具有成長性的區屬國有企業或其他所有制企業,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,提高國有資本運營能力;
4.負責公司投資其他企業股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,并對子公司資本運作(投資)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;
5.健全完善公司資本運營制度管理體系,規范資本運營管理。